旁邊的警員竊竊私語。
議論她怎么半大年紀, 會做出滅門慘案。
真是一個冰冷可怕的惡魔。
那天,她吹滅生日蠟燭,許下生日願望,再次乞求爸爸媽媽能不能帶她出國。
溫馨氛圍瞬間凝結。
大姑姐摸著大肚子嘲笑她:
「還做著富家千金夢呢?以後家裡所有的錢都是我兒子的。」
「佳佳, 見好就收, 你還是姑姑的乖侄女。」
末了, 她側身對著皺眉的丈夫嘀咕:
「早知道這麼麻煩, 當初就不接過來了。」
「跟個癩皮狗一樣,甩都甩不掉。」
女兒手裡的蛋糕輕輕碎在地上。
二十分鐘後。
女兒殺了大姑姐一家, 甚至連後院的狗也不放過。
她事先購買了毒藥, 分別下到茶杯里。
封好門窗,看著他們在地上疼得滿地打滾, 口鼻出血。
然後再最後, 她拿出菜刀。
在屍體上發泄著憤怒。
據現場出警的警察說, 三具屍體,沒有一個完整的。
她親手殺死了奶奶、姑姑和姑父。
在一眾警察震驚的眼神中,她放聲大笑。
20
媒體很快報道了這件事。
女兒被稱為惡魔。
有網友分析, 如果我昧著良心請律師為女兒精神疾病做減刑辯護。
很可能女兒會和那些小惡魔一樣逃避法律制裁。
我直接發表了聲明。
除了司法律師以外,我不會請任何律師。
一切都會服從法官的判決。
我的女兒是個惡魔,我從不否認。
因為我是死在她手上的第一個人。
我曾見過女兒一次。
她穿著監獄服, 頭髮凌亂,眼眶凹陷,憔悴的神態依舊掩蓋不了目光的憎惡。
她近乎癲狂地握著電話:
「我才不會回來做你的女兒, 永遠也不會!」
「他們想讓我重新活得一事無成, 就該死!」
「你們都是壞人!一起欺騙我!」
……
警員按住她發狂的肢體, 我慢慢開口:
日曆停在老公去世後的一個月。
「野我」「你自己犯的錯,應該承擔代價。」
「說起來應該感到慶幸, 你沒有機會觸碰到救心丸了。」
一瞬間, 女兒瞳孔緊縮。
她不可思議撲在玻璃窗上,嘴巴一張一合說著什麼:
「你居然……」
「居然……」
我居然也和她一樣重生。
不重要了,重要的是, 我終於擺脫你這索命的惡鬼。
21
女兒被判重刑。
終身待在監獄。
餘下時間,我已經打點好。
我會提交文件,將女兒以反社會人格危險罪犯的身份送到精神病院。
野獸本該待在牢籠。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