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抵押房,母親的扶妹魔完整後續

2025-11-25     游啊游     反饋

「我們警方的權限在於制止當前的侵權行為,比如責令他們恢復門鎖原狀,但無法強制將他們拖走,因為這裡確實存在複雜的產權和居住權糾紛。」

「我明白。請警方至少責令他們立即恢復我被更換的門鎖,保障我能自由進入我的臥室和書房。這是當前最基本的人身和財產權利。」

我提出最低要求。

「這個要求合理,我們會處理。」

民警回答。

19

當天晚上,我接到小姨氣急敗壞的電話。

「張雅!你行啊!報警抓我們?警察讓你來換鎖!我告訴你,這房子是你媽同意我們住的,你鬧到哪兒我們都有理!」

「小姨,」我打斷她,「警察責令你們恢復門鎖,是依法執行。如果你們拒不執行,可能構成妨礙公務。」

「另外,我已經正式向法院提起訴訟,被告是我母親張玉華,訴訟請求是確認我對該房產的所有權,並撤銷抵押登記。」

「你們作為實際占用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法院的傳票,很快就會送到深圳的地址。」

我虛構了已經起訴的細節,這是施加心理壓力。

實際上,我在等公證處的結果,那將對起訴至關重要。

小姨在電話那頭噎住了,半晌才惡狠狠地說:

「你……你嚇唬誰!」

但語氣已經明顯底氣不足。

20

掛斷電話,我收到李勇發來的幾張圖片。

是銀行轉帳記錄的截圖,匯款人是我母親張玉華,收款人是李勇,金額三十萬,附言寫著「借款」。

還有一段他發來的語音:

「小雅,錢是三個月前轉的,當時大姨說手頭緊,先把錢借我周轉,沒說是抵押房子來的。借條我後來補了一個,拍照發你。我真不知道是這麼回事……」

我看著圖片和語音,這是第一份實質性證據,直接將母親抵押所得資金與「借款」給李勇的事實關聯起來。

我回覆:

「謝謝,李勇哥。請保存好借條原件,後續可能需要在法庭上作為證據出示。」

現在,我手握公證處受理回執、警方出警記錄(間接證明居住權糾紛)、以及李勇提供的借款證據。

鏈條正在一步步收緊。

下一步,就是等待公證處的調查結果,那將決定我是否能在法庭上,直接攻擊那份抵押委託書的合法性基礎。

戰鬥才剛剛進入實質階段。

21

我站在酒店房間的窗前,李勇發來的借款證據就在手機里。

這不再是家庭內部糾紛,這是白紙黑字的資金轉移。

但我知道,僅憑這個,還不足以讓他們立刻從我的房子裡滾蛋。

手機再次震動,螢幕上跳出一個陌生號碼。

我接起來,是小姨的聲音,尖利得刺耳。

「張雅!你夠狠啊!挑撥完你媽,現在又來挑撥李勇?我告訴你,沒門!這房子我們住定了!」

「小姨,警察應該通知你們換鎖了。」

我語氣平靜,「如果明天我去深圳,發現門鎖還是打不開,我會再次報警。這次不是調解,是控告你們非法拘禁和破壞他人財產。」

「你敢!」

「你可以試試。」我掛斷電話。

壓力需要多方向施加。

我翻出通訊錄,找到了一個大學同學,他現在是本地一家網絡媒體的編輯。

我給他打了電話,沒有透露具體人名和地址,但將「母親聯合妹妹一家,侵占女兒房產並私自抵押」的核心事件作為社會新聞線索提供給了他。

我強調,此事涉及女性財產權、家庭 PUA 等熱門話題。

他表示很有興趣,可以先做一個匿名報道預熱。

做完這一切,我訂了第二天返回深圳的機票。

22

當我再次站在自家門口時,門鎖果然已經換回了原來的密碼鎖。

我輸入密碼,門應聲而開。

屋內,小姨、李勇和李萌都坐在客廳,氣氛凝重。

看到我,小姨立刻站了起來,臉上是強壓的怒火。

「你還知道回來?」她先發制人。

我沒理她,徑直走向我的臥室和書房檢查。

門鎖都恢復了,但裡面被翻動得一片狼藉,我的私人物品被胡亂堆放。

我走回客廳,拿出手機,對著他們和屋內的混亂狀態拍了一段視頻。

「你幹什麼!」小姨衝過來想搶手機。

「取證。」我收起手機,看著他們,「現在,請你們立刻離開我家。」

「憑什麼?這是你媽讓我們住的!」

「我,張雅,是這個房子的實際購買人、出資人和唯一合法居住人。我現在明確通知你們,我撤銷之前對你們的一切居住許可。請你們在半小時內,帶著你們的所有物品離開。」

「否則,我將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再次報警,並同時向媒體提供剛才拍攝的視頻和整個事件的詳細材料,包括李勇收到三十萬『借款』的記錄。」

我的目光掃過李勇,他下意識地避開了我的視線。

李萌尖叫起來:

「姐!你非要做得這麼絕嗎?我們是一家人啊!」

「從你們換掉我門鎖的那一刻起,就不是了。」

我面無表情地開始計時。

小姨氣得渾身發抖,指著我的鼻子罵:

「你個白眼狼!你媽白養你了!我要告訴你媽,讓她跟你斷絕關係!」

「請便。」我坐下來,「還有二十五分鐘。」

23

對峙中,李勇突然站了起來,臉色難看地開始收拾自己的筆記本電腦。

「媽,走吧,別鬧了,太難看了。」

「李勇!你瘋了?你幫她?」

小姨不敢置信。

「我不是幫她!我是幫我們自己!」

李勇壓低聲音,帶著惱怒。

「那三十萬要是被捅出去,我的工作還要不要了?真鬧到警察和媒體那兒,我們有什麼臉?」

內部的裂痕出現了。

小姨看著兒子,又看看一臉冷漠的我。

再看看開始啜泣的李萌,那股強撐的氣勢終於垮了下去。

他們最終還是開始收拾東西。

過程拖沓而充滿怨氣,但我只是冷眼看著。

一個小時後,他們帶著大包小包的行李,狼狽地離開了我的家。

關上門,世界瞬間清凈。

24

第二天,我接到了母親的電話,她聲音嘶啞,帶著一種瀕臨崩潰的疲憊。

「小雅……你滿意了?把你小姨他們像狗一樣趕出去?現在所有親戚都知道我是個教出白眼狼的失敗母親!」

「媽,」我打斷她的表演,「房子我收回來了。接下來,是那八十萬。」

「你有兩個選擇:一,你把抵押合同給我,我們一起去銀行,用這筆『投資』收益把貸款還上,贖回房產證。二,我繼續走法律程序,起訴你未經同意處置重大資產,同時向媒體曝光小姨一家如何配合你侵占女兒財產。你選。」

電話那頭是長久的沉默,然後傳來壓抑的哭聲。

「錢……錢沒了。那項目是個騙局,你小姨也投了,她也血本無歸……」

25

果然。

我心裡一片冰涼,卻也印證了最壞的猜測。

「所以,你們不僅偷了我的房子,還把我的錢扔進了騙局?」

「我不是故意的……我也是為了這個家,為了你以後……」

「沒有以後了,媽。以後我們斷絕關係。」

我的聲音異常平靜。

我掛斷電話,拉黑了她的號碼。

小姨一家狼狽離開的當晚,我並沒有感到輕鬆。

拿回房子的物理空間只是第一步,他們和母親聯手對我造成的傷害和財務損失,必須有一個交代。

單純的斷絕關係太便宜他們了。

我坐在重新恢復寧靜的客廳里,開始制定一份「回報」計劃。

法律,依然是最好用的武器。

26

我再次聯繫李勇。

這一次,我的語氣不再是探尋,而是通知。

「李勇,那三十萬,是我母親張玉華在未徵得我同意的情況下,挪用我的房產抵押款所得。」

「這筆資金的來源非法。現在,我作為實際債權人,正式要求你在十五日內歸還這筆款項。」

「否則,我將把你和我的母親張玉華作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案由是不當得利糾紛。這筆錢款的銀行流水和你的借條,將是核心證據。」

李勇在電話那頭急了:

「小雅!你這是要逼死我?我一下子去哪弄三十萬?」

「那是你的問題。」我聲音冰冷,「你可以選擇和你母親、我母親一起,共同承擔法律責任。或者,你獨自還錢,把自己摘出來。你選。」

把壓力轉移給李勇,是為了在小姨家庭內部製造更大的裂痕。

李勇不可能憑空變出三十萬,他必然會向他父母施壓,而小姨家並不富裕,這將是一場內耗。

27

同時,我正式向法院遞交了起訴狀,被告只有一個人:

我的母親張玉華。

訴訟請求非常明確:

第一,確認深圳市南山區國際公寓房產歸我所有(基於全部出資證明)。

第二,判令母親張玉華協助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三,判令母親張玉華歸還因其無權抵押行為給我造成的八十萬元貸款本金及相應利息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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