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結婚彩禮到後面日常生活,總之感受到婆婆明顯區別對待,這種滋味並不好受。更別提不對我們出力出錢也就算了,輪到婆婆需要子女出力出錢的時候,婆婆就會找我們,然後我老公還會大包大攬。我想起當時我爸的嘆氣聲,意識到姜還是老的辣。我不是沒和我老公抱怨過,比如婆婆給小叔子一家做事累病了,為啥是我去醫院照顧?
但老公說人家都忙,我是全職家庭主婦,都是一家人,自然要多擔待一點。我氣笑了,也怪自己身體不爭氣,生了女兒之後,身體一直不好。老公收入還可以,加上婆婆不可能幫我們帶孩子,所以我出了產假就辭職了。其實帶孩子,做家務,不比上班輕鬆,但老公覺得我很享福。所以婆婆生病,我照顧一下,就是舉手之勞的事情。
類似的事情太多了,後來也不說了,反正沒想離婚,說了他也聽不懂,那還說啥呢?我一直都在忍,直到婆婆把拆遷款都給了小叔子。356萬的拆遷款,我家還有房貸,婆婆就算把零頭給我們,也能減輕我們的壓力。結果婆婆說我老公能力好,收入高,說我小叔子兩口子加起來也沒我老公收入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