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離婚率的不斷增加,夫妻關係也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有些夫妻相愛一生成典範,而有的夫妻則是同床異夢「湊合過」。
當年,李倩選擇和張勇結婚的時候,並無所圖,沖的就是張勇的為人忠厚。兩人談戀愛時,家裡人其實是不同意的,李倩父母覺得兩家並不屬於「門當戶對」,但李倩卻不以為意,執意要嫁給對方。
但事實上,兩個家庭相差的關鍵並不是經濟層面的,而是相差在對於孩子的教育上。李倩是個獨立的女孩子,無論是性格還是經濟,雖然家中有一個哥哥,但兄妹之間只是互幫互助,從不會互相依賴。
但是張勇就不一樣了,他的父母一直更加偏袒小兒子,所以張勇作為哥哥,自小就有了一種觀念——幫助弟弟。即便是自己的生活再不如意,也一定要讓弟弟生活的好,更甚者對於弟弟的要求簡直是做到了有求必應。
兩個人結婚後一直沒有自己的房子,所以李倩就想著拿出婚前的積蓄,再找娘家湊上一點,付個首付買間房子也算安心。但是面對這個問題,張勇卻始終以各種藉口推脫,不願意換房子。
介於李倩的不斷質問,張勇無奈在「離婚」和「繼續過日子」之間無奈做出了選擇,被迫同意買房子。李倩不知道的是,其實張勇不願買房是因為自己一分積蓄都沒有,再者買了房子後就要背上貸款,這樣他就沒有辦法接濟弟弟了。
但是當李倩結婚後,得知小叔子這些年一直都是在花自己老公的錢後,自然是不願意,所以當張勇婚後用工資給弟弟貸款買車,並且自己還房貸後,李倩直接鬧到了婆家。但是婆家根本不承認錯,直言這是張勇自己願意的。
此時的李倩有了離婚的想法,但想到老公平日裡對自己的好,她還是軟下心來,最後提出要自己保管張勇的工資卡,張勇為了能夠保住婚姻,立馬答應了。
張勇在面對父母和弟弟的要求時,直接掛失了工資卡。換句話說,李倩拿在手裡的只是一張廢卡,而她還每月從自己的收入裡,拿出幾千給張勇當零花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