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自身權益,會員若遇到給付被拒情形,有兩種解決方案:一是提供已向工會繳費的相關證明,如收據或匯款單;二是可與勞保局協調,先繳清個人應負擔的保費部分後再請領給付。
勞保局也呼籲會員平時要妥善保存繳費收據,並多關心工會財務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