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面打工的日子裡,日子過得有些苦。恰巧那會公司來了個男孩子,叫周斌,22歲左右,長得很是精神。
我們是隔壁省的,相差了500多公里。雖然我當時並沒有戀愛的想法,可周斌總是主動示好,請我吃飯帶我去玩,久而久之,我們也就走到了一起。
我帶周斌回去見父母,父母很高興地接待了他,還做了一桌子周斌喜歡吃的飯菜。
只是吃完飯之後,我爸媽以及哥哥就猶如查戶口一般,圍著周斌問東問西的。
當他們得知周斌上面有2個姐姐,他是老小的時候,爸媽都沉下了臉,沒再說話。
之後,爸媽沒給周斌見面紅包,就匆匆打發哥哥送走了周斌。
爸媽勸我分手,說我們不合適,他上面有兩個姐姐,又是家裡最小的,從小被慣著長大,而你也是家裡最小的,也是被慣著長大,你們結婚了,互不相讓,爭吵磕碰總是難免,到時我們遠在幾百公里之外,也幫不上你。
爸媽執意勸我分手,就連一向很懂我的哥哥,也是如此。
我哭得梨花帶雨,我剛開放的初戀,就這樣無疾而終了嗎?
被父母逼急之後,我情緒一上頭,就不管不顧了,瞞著父母繼續跟周斌來往。
只是年少輕狂,我意外懷孕了,周斌和他父母特別高興,說馬上要去我家提親結婚。
可我爸媽不同意,我哥哥也不同意,家裡亂成了一鍋粥,每天都是各種勸我打掉孩子的話。
見我破罐子破摔,連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招式都用上了,爸媽也終於明白了,女大不中留。
只是在拿出戶口本領結婚證之前,爸媽提出讓我每月寄回來3000塊錢,算是給他們的養老錢。畢竟我花錢在娘家,用錢在婆家,一天都沒孝順過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