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江逸離婚了,他沒有出軌,我也沒有喜歡上別的男人。
只是他賭錢,把存款以及房子全部都輸光了,而且還欠了別人兩百多萬的債。
這樣的男人,我不離開他,還等何時?
離婚,算他還有點良知。
五歲的女兒,他讓我帶走。
兩百萬的債務,他自己想辦法去還,不會讓我幫他背一分的債務。
而我念在與他多年的夫妻情分上,把家裡值錢的東西全部留給他,結婚鑽戒、以及其他的黃金首飾,都讓他變賣了拿去還債。
很快,離婚手續辦完了,江逸問我:「你有什麼打算,想帶孩子去哪兒?」
我苦笑看著他,「除了娘家,我還能去哪兒?」
江逸:「你大嫂那個潑辣的性格,她能讓你們住嗎?」
我白了他一眼:「不管她怎麼潑辣,那總比跟你被那些債主們逼著還債好吧?
再說了,當初我哥買那間房子的時候,我們還給他借了五十萬塊,幫他湊的頭期款。
幾年過去了,他們一分錢都沒有還我們。
現在我離婚落難了,只是帶孩子回去過度一段時間,等困難一過,我就會帶孩子到外面租房子去,絕對不會打擾他們的生活。
聽著,江逸羞紅了臉,抿唇不敢再吭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