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有句話是這樣說的:「所有的不夠主動,都是因為不夠喜歡你。」
第一次看到這句話時,對此深信不疑。
可後來越想越覺得奇怪,奇怪的並不是這句話本身,而是誰來界定什麼才是「主動」?或者說什麼叫做「不主動」?
想起前兩天和朋友吃飯發生的事。
吃飯時,提起那個在追她的男生,問起:「他還在找你嗎?」
朋友輕描淡寫地說:「早都不找了,還是不夠真誠。」
可據我所知,男生連續給她送了一個月的早餐,玫瑰都訂了十幾束,更別提之前和她吃飯,不停閃爍的消息提示。
如果這都不算主動,什麼才是真正的主動?
所以你看,很多人不是不主動,只是我們太貪心,總希望對方一直主動下去,最好堅持半年、一年甚至更久。
但是主動是需要成本的,大家都是普通人,都需要維持最基礎的生活,沒有那麼多的人能在一段看不到希望的感情里耗下去。
從這個角度來說,很多男生不是不主動,而是已經很主動了,只是你沒有發現罷了。
特別是這樣對你的男生,早已用行動證明了自己的愛意。
01. 對你的態度很「特殊」
你有沒有發現,人在對待不同的人時,態度是不一樣的。
一個下班後就想回家躺平,不願參加社交,不願聚會,連走到地鐵口都會覺得累的人,也許能做到回家洗澡、換衣服、去店裡買玫瑰去見喜歡的女生。
一個自己搬家都只想找搬家公司,不願費時費力的人,也許在喜歡的女生搬家時,會第一個出現幫忙。
發現了嗎,「區別對待」是能看出來的。
那個人願意為你做一些本不願意的事,願意先照顧你的需求,願意先給你發消息,就是主動的證據。
就像《少年派》里的錢三一。
林妙妙可以一起和他回家,兩個人可以騎同一輛車,他可以無償為林妙妙補習,但他的好只給林妙妙。
以至於鄧小琪想讓錢三一騎車帶自己回家,錢三一隻是冷冰冰回覆:「我這個車載重不能超過七十斤,不好意思。」
哪裡是載重不夠,不過是不夠喜歡。
喜歡你的人,條件不足會創造條件,沒有能力也想硬著頭皮撐一撐,總想表現出自己更好的一面。
他們這樣做,即便沒有表白,也足以證明對你的喜歡,所等的,不過是你的一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