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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到這裡,我也終於理解了,為什麼有的人,在一起三四年、五六年,分分合合還是沒有徹底斷開。
不是因為這個人有多好,也不是這場相愛有多刻骨銘心。情分蹉跎消耗到最後,實際上你對他的愛也沒什麼熱烈可言了。
你放不開他,一是由於你對他的依賴已成癮,他早就成為你生活的一部分,深深根植於你的骨血。二是你對將來未知的人生設了限,害怕在他之後再也愛不上別人。
於是只能以溫水煮青蛙的方式,持續拖延著。
直到某天,他做出逾越你原則和底線的事情,讓你無論如何也遷就不了、忍耐不了,你才會徹底絕望死心。才會在那一刻恍然:原來我早就該離開了。
可是那天究竟要多久才會到來,無人知曉。也許就在今天,也許是明天。又或許,是很久很久之後,八年十年,一輩子。
畢竟,捧著玫瑰原路返回,有時比跋山涉水千里迢迢去送玫瑰,更需要勇氣。而一向愛得小心翼翼,又極其恐懼遺憾的我們,從來只喜歡擁有,不喜失去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