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她吃了口榴槤開口說:「我就好榴槤這一口,沒失婚前,我讓前夫給我買個榴槤,他不是說貴,就是說忘了,又不是吃不起,一個男人再有錢,一個榴槤都不捨得給你買,而給小三卻三五萬的花,這樣的男人要他幹嘛?」
她又吃了口榴槤說:「而林勇,走過水果攤,我就多看了眼榴槤,他就心領神會,隨後就給我買了回來,價格再高,眼睛都不眨一下,這樣的男人,我是不是可以愛?」
我為周寧高興,說:「不但可以愛,也能嫁,不過這次我可當不了你伴娘了,你們趁早生一個孩子,要麼到了四十歲,想懷孕都難了。」
可周寧接下來的一番話,驚到我了,我都感覺自己不認識她了:「我看明白了,餘生只愛不嫁,不婚不育,找個情投意合,知冷知熱的男人談戀愛,可以以身相許,解決[生·理·需·求],但不會託付終身,避免自己再次成為被婚姻傷害的怨婦,再做一份喜歡的工作,既財務自由,又能解決心理需求,這樣不好嗎?沒有婚姻的束縛和羈絆,不擔心對方背叛,合則聚不合則散,兩情相悅,兩廂情願,何必讓自己活的那麼憋屈,那麼累?這就是我從初婚失敗總結的經驗教訓!」
聽完周寧的話,我由開始的驚訝,到後來的贊同,我覺得她第一次婚姻的失敗,算是吃一塹,長一智了,學會了總結,找到了適合自己的,沒有壓力的生活,活的通透灑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