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周六出發早上7點多出發的,原計劃要6個小時到達海口等輪渡的,誰知道一路上太開心了,服務區都沒休息幾個,5小時左右就到了。 因為要等輪渡,所以我們就先在渡口附近吃飯。隨便找了個餐館,本想著將就吃一下,然後去目的地再好好大幹一餐的。
而姐姐姐夫卻不是這樣想的,說旅行第一餐要吃好,就在這邊找了海鮮餐館,隨便一點就點了1800多的菜。 我以為吃完後,姐姐會去買單,畢竟來的油錢、過路費、上島的輪渡費都是我們出,他們出個1800元請我們吃飯也不過分吧?
然而,很戲劇事情發生了,姐姐姐夫幹完飯後,就拉著兩個孩子去外面拍照了,留下我們兩夫妻細嚼慢咽的,最後就變了我們買單。
一路上很開心的丈夫,因為這第一餐就有點不高興了,說我姐太會逃單了。而我只能安慰他說,沒事等我們過島了,再來AA制,這些費用就讓我們請姐姐一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