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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來越多研究表明食用紅肉的風險,那包括在內的豬肉真的就不能吃了嗎?
首先,「2A類致癌物」的意思是,對人類可能致癌但證據有限,而對實驗動物致癌且證據充分。也就是說豬肉、牛肉等肉通過動物實驗確實證明了它存在致癌性, 但對人體的作用並不明確。
其次, 導致癌癥的原因有很多,像飲酒吸菸、病毒感染、飲食作息不規律等等,單方面怪罪給豬肉,就有點「強人所難」了。
北京大學公共衛生學院營養與食品衛生系的馬冠生教授表示,對於紅肉致癌這個說法太過片面了。 紅肉致癌的原因其實並不是食物本身,而是其中含有的某些成分。
我們在吃豬肉時,常常會採取煎、炸、烤的方式,但是這樣的烹飪方式很容易產生 「苯並芘」這類致癌物,如果大量食用確實會增加患癌的風險。另外,在豬肉的保存和加工過程中,也可能會導致肉類產生一些致癌物, 如霉變後產生的黃麴黴毒素。
所以,相比於紅肉本身,致癌的應該是不當的烹飪、加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