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樓下有了落腳點,婆婆的門口可熱鬧了。 但凡老人都喜歡坐在那邊說話,老公為此還放了許多小凳子,供大家坐下聊天,婆婆也不用樓上樓下累著,就有人說話,對她來說真是一大好事。
婆婆住在底樓,就連鄰居都很羨慕,說這樣的安排很好,老人既得到照顧,也不會感到孤單,可外人看著很羨慕,老公的大哥跟弟弟卻不幹了。 他們後來提出我們對婆婆不好,把婆婆趕到了車庫,任憑我們解釋說,婆婆的腿腳不好,上下5樓實在吃不消,可他們就是不聽,一個勁地說我們沒良心,嫌棄老人。
後來我就急了: 可別說我們不孝,我們住的是樓梯房又是5樓,別說婆婆,就是我爬上爬下也累,倒是大哥跟弟弟住的都是電梯房,要不然你們把婆婆接回去住? 我的話瞬間讓他們閉了嘴,因為他們無論如何都不願意接婆婆回去養老。
可他們還是嘴硬,以我們沒跟他們商量為由,不再支付每個月300元的生活費(當時約1500元新台幣),我們哪裡在乎這些,不給就不給,反正婆婆跟我們一起吃住這些年,我也沒在乎這些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