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晚飯,孩子們都睡著了。溫女士的丈夫對溫女士說:「你弟弟還小,經濟大權都在你手裡。你父母有兩套房子,有存款,有賠償金。你養弟弟我也沒有怨言,就算是你用一些你家的錢在咱們家,你父母也不會怪你的。」
溫女士的丈夫見溫女士不說話,只默默地看著孩子,又說:「我們現在有自己的孩子了,你照顧孩子不能上班,你也得為我們自己的孩子著想。你把錢拿出來就當是你照顧弟弟的撫養費了,現在雇個保姆還得四五千呢!你照顧你弟弟幾年了,你算算得多少錢?何況你父母的財產也有你一份。」
溫女士聽完丈夫說得話,心情一下子跌落到了谷底,她怎麼也沒有想到,丈夫的想法竟然和公公如出一轍。她結婚時什麼都沒有要,沒有要彩禮,沒有要房子,只希望和丈夫平靜過日子,可是婆家卻在算計她父母的財產。就算是父母的財產有她的份,那也是婚前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