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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果我病到不能自理了,我不會求你們要怎麼照顧,也不會一直住在這個家裡,「久病床前無孝子」這個道理,我還是懂得。所以當我不能自理,需要有人護理生活,你們就把我送回老家,用我的錢給我請個保姆,然後你們姐弟倆,經常回來看望我就足夠了。
就這麼5個條件,沒有很過分,也沒有很極致。兒子也欣然同意,一切遵從我的要求,並且還保證會對我好好的,我說不賣房就不賣房,說不上交養老錢就不上交。
如今我在兒子住了快半年了,確實一切都按照我的期望度過,每天就買菜做飯,唱歌跳舞,不會太勞累,也不會跟兒子兒媳有什麼爭吵,日子過得很幸福。雖然現在才剛剛相處不久,不能確定未來就沒有什麼變數,但是我心裡卻是這樣想「得過且過,過一天是一天」,真到了兒子違背我的提出條件的時候,我也可以大方得體的退齣兒子的家,回自己家養老,或去養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