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氣得不行,跟老公大吵了一架,要求他把這些年給公婆和小叔子花錢的明細全都羅列出來,讓小叔子打借條。
前一秒還對自己父母的要求諸多抱怨的老公,下一秒卻連忙擺手道,都是一家人,打借條太見外了,大不了過去的錢就當打水漂了,以後我不給就是了。
可我卻不肯相信老公,有些男人,就是心軟愚孝,否則也不會被公婆如此拿捏了那麼久。見老公油鹽不進,我只能氣憤提出離婚。
本想用一個月冷靜期拖著我,可離婚冷靜期一過,我依舊拉著老公去了民政局離婚。因為,哪怕都到了民政局門口,老公依舊不鬆口,依舊不肯去找他父母和弟弟打借條。
只是剛離完婚才半個月,前夫公司就安排了體檢。不檢查不知道,一檢查卻發現前夫患上了癌症。雖然是早期,可後續的手術和治療,以及護理都是無底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