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錢多了不僅是我覺得不妥,兒子也覺得不行。終於有一次,在老伴花一萬二(約5萬4台幣)買了一個金鐲子,發朋友圈被兒子看到後,他立刻打電話來興師問罪,繼而又跟老伴吵了起來,說我們在外面是給他添麻煩。 跟兒子打完電話,老伴痛哭一場,我們終究還是決定回去了。
再旅遊下去實在沒什麼意義,不僅兒子不開心,我們老兩口也受不了,於是我們掉轉車頭,開了兩天的車趕了回去。真沒想到,我們用三個月往出走,兩天就能趕回來,真是很戲劇的一件事。
我們回到家後,把賣房得的錢,分了二十萬(約90萬台幣)給兒子,其餘的存了起來,這下兒子才算滿意,終於不鬧了。還帶著禮物來跟我道歉,看兒子嬉皮笑臉的樣子,我心裡五味雜陳,首先就是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