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婆婆來她家裡第一天,她先下廚做了頓豐盛的晚餐,還提前教好自己兒子怎麼「討好」他奶奶,然後向婆婆提出了三個條件——當然,態度儘量好,幾乎有點「低聲下氣」了。
一,不能指望什麼都靠兒媳做。兒媳有時候也會出門跑一些別的事情,所以偶爾需要婆婆也做。
二,不能過分指點孫子的教育問題。疼愛歸疼愛,但不要以老年人的心態去「教」。
這麼兩條還算合理吧,多少能理解。第三條可就不一樣了。
三,接受與親家同住,且孫子和父母睡,孫子的小臥室讓給婆婆。
老太太原本還為能來兒子家養老,兒媳終於「懂事」而高興。結果,話一聽完,她也迷糊了,還隱隱有些生氣。
「等下,你說什麼,你爸媽也來?」
小泉尷尬地說是。
「我住孫子的那個小臥室?」婆婆有些惱火了。
小泉硬著頭皮說,是。
「你爸媽為什麼來?不都是婆家來的嗎?」婆婆果然生氣,沒好氣地問起來。轉瞬,她像反應過來什麼似的,突然又問:「等下,你是不是有個弟弟該結婚了?」
小泉頭皮發麻,還說是,並補充,接她爸媽過來是因為老房子要賣了。
「呵,我就說呢,」老太太冷笑:「我不住了!但你爸媽也別想來!這是我兒子的房子!讓我們受委屈給你弟弟付首付,想得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