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已經過去了四年,由於老公寓的改造開發,我們可以得到200多萬的補償款。然而,儘管岳父知道我在深圳的生活壓力很大,但他並沒有給我一分錢,這讓我非常惱火。
我的家鄉在湖南的農村,父母在小鎮上經營著一家小賣部,收入雖然不多,但也算穩定。他們通過辛勤工作和節儉生活,每年也能存下一些錢。
大學畢業後,我就來到深圳工作,在一家科技公司擔任軟體工程師。 初入職場時,我的月薪只有4000元,而在深圳,生活費用高昂,節省起來非常困難。
兩年多後,我結婚了,父母拿出了20萬的首付款,幫助我在家鄉買了一套120平米的房子。 因為深圳離家鄉很遠,我平常不能回去住,所以我把老家市裡的房子租了出去,每月可以收到3800元的租金。
儘管我也希望在深圳買房,但深圳的房價太高,我的工資又不高,每個月需要支付大量的生活費用,所以能存下的錢很少。 因此,我在城中村租了一個50平方米的一室一廳,每月的租金是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