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跟我說:「媽,我也不是讓你白幫忙。你現在給人做保姆一個月掙4000,要看僱主的臉色生活。還不如過來幫我帶孩子,我跟你女婿都商量好了,以後一個月給你5000塊錢工資。我們都是一家人,在我家幹活肯定比在別人家要好。」
女兒屬於遠嫁,離娘家有將近2000公里。以前我也去那邊小住過,我是真的不習慣那邊的氣候和飲食。5000塊錢完全請個保姆幫忙帶孩子,女婿的脾氣不太好,讓我過去幫忙,我怕到時候會有矛盾,影響我們的家庭和諧,這就得不償失了。
可女兒說聽人說很多保姆都沒有職業道德,經常會出現虐待娃的情況,她很是擔心。她也就算外人做的再好,也沒有自家人來得放心,我是孩子的外婆,把孩子交給我照顧是最好的。
我就一個孩子,以後老了肯定也會有需要女兒的地方,女兒現在也求於我,我也沒有辦法說拒絕的話。
於是我就收拾東西過去幫忙了,剛過去的時候,我跟女兒女婿說我不要錢,我做外婆的幫忙照顧外孫是很正常的。等帶個一兩年孩子上小學之後,我再回去就是了,反正也耽誤不了太久的時間,一家人就不要說錢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