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渴望親密接觸,能接納。
被不喜歡的人觸碰,總是會讓人感到很惡心,很糟糕。
一點都不希望那樣的事情發生,只希望彼此沒有任何的肢體接觸,能夠十分清白。
偶爾一不小心,就別人故意接觸了,哪怕只是稍微親了一下,生理上也會完全無法適應,那甚至還會影響到自己的心理,讓自己每當想起都難受好久,滿心希望那不曾發生過。
沒有任何道理,就是會很反感,就是一點都不情願,無法看成是一件小事。
真心喜歡,內心卻是會有渴望的,越是喜歡,就越是會希望彼此能夠發生點什麼。想要牽手,想要擁抱,想要親吻,也會想要更近一步,讓該發生的都發生,對對方會十分有慾望。
只要那個人是對方,自己好像就能夠接納這一切,並不會有什麼不好的感受,反而只是覺得感覺是那麼的奇妙,那是一種很不錯的體驗。
每次的接觸,都會讓自己感到很甜蜜,很幸福,還都會回味好久。
當然,會有這種感覺,但是,最後一步,最好還是不要輕易去嘗試,還是等時機比較成熟了,到某一天,彼此關系確定,也比較的穩定,自己真的能夠接受,覺得沒有什麼關系了。
結語
總有人在問,能不能和不喜歡的戀愛和結婚。
對於這個問題,如果實在不喜歡,身體都無法接受對方,最好還是不要。
你真的根本就無法忍受,只會覺得很痛苦,日子只會特別的難,真的就無法堅持。
還是要找一個相對喜歡的,就算不是很喜歡,但是至少要身體可以接受,並不會排斥對方,並不會一心想要離對方更遠。
有點喜歡,還算喜歡,比較喜歡,住在一個屋檐下,睡在同一張床上,才不會那麼的尷尬,才會像是兩口子,生活也才能夠好好繼續。
畢竟,那本來就是婚姻的一部分,你根本就不可能置身事外。
反正,喜不喜歡,只管相信自己的身體,那會告訴你答案。有時候,身體可能比你自己,還要誠實得多,不會騙別人,更騙不到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