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個月後,我跟女兒通電話,我告訴她,我考慮好了,決定和琴芳結婚,我希望我結婚時女兒女婿能夠從國外回來。
女兒答應了,女兒問我:琴芳阿姨什麼都沒有,你和她在一起後準備怎麼安排你的5000元的退休工資?
我告訴女兒:琴芳每月的2000退休工資還是要補貼給她兒子,以後跟我結婚了,我會給她2000元零花,另外再拿出2000元作為我們倆的生活費,這樣還能餘下1000元可以存起來,一年下來也能存個1萬,以備不時之需。
聽到我的安排,女兒沉默了一會,很誠懇的對我說:爸,我不反對你再找個伴,相反,我很支持你,畢竟我在國外照顧不到你,現在有人代替我照顧你,我從心裡上是感謝她的。
不過你們畢竟是再婚,有的事還是要超前想好。你現在的這套房子在結婚前最好過戶給我,我擔心以後你們要是過不下去了,一旦離婚,琴姨是有資格來分這套房子的。
我聽了女兒的話,覺得她說得也對,我不知道以後我和琴芳能不能一直過下去,這房子是我和妻子的,留給女兒也是應該的,我在電話里答應了,說等她回來就過戶給她。
女兒又問我:爸,那你還有多少存款?我一開始不想告訴女兒,我還想為自己留點私房錢呢,哪能都告訴女兒呢?
可女兒的話讓我還是記我決定如實告訴她。女兒說:爸,我不是要你的錢,我是想告訴你,你的存款要保存好,千萬別跟阿姨提起這筆錢。俗話說,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防人之心不可無啊。
我如實告訴女兒,我還有40萬存款,我向女兒保證:我不會告訴任何人的,包括琴芳。
於是在我和琴芳領證前,女兒和女婿從國外趕了回來。她們回來的第一天,我就和她們一起去了房管局把房子過戶到女兒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