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們不一樣,雖然他們也窮,但是他們的父母能下地幹活,能賺錢補貼家用,我母親雖然能下床走路,但是她不能勞累,更不能幹重活。就算我勤快能幹,也沒有哪個姑娘願意嫁給我這樣的家庭啊。
我三十三歲那年,母親勸我也出去打工。掙錢不是第一位,討個老婆回家才是第一位。如果我不成家,她覺得是她拖累了我,會一輩子心難安。我放心不下母親,母親說她在家自己種點菜,不會讓自己餓著,我要是真的心疼她,就先成家。
我自己也渴望有個家,所以就背著幾件衣服帶著僅有的一些錢,外出打工了。打工的第二年,我認識了我的妻子。她有6個妹妹,一個弟弟,她是家裡的老大,從小吃得苦不比我少。
她自從記事起,就幫父母帶孩子,帶大了老二老三,緊接著帶老四。後來她能幹活掙錢了,就開始幫著父母養活弟弟妹妹。她結過婚,她前夫生病時,家裡沒有錢看病,前夫在家躺了半年多,就去了。
之後她就一個人生活,我們倆在一個地方打工。我心疼她,對她特別好。時間長了,她覺得我老實靠譜,適合過日子,我們就走到了一起。
我們結婚那年,兒子出生了,母親見我成了家,又當了父親,高興地合不攏嘴。以前她出門時,人家只要問起我的婚事,母親都低著頭不說話。自從她當了奶奶,經常抱著孩子出門,炫耀她當奶奶了。
後來我和妻子外出打工,母親就在老家幫我帶孩子。我擔心她的腿長時間站著會疼,可母親願意幫忙帶孩子,看見孩子,心情好了,也不覺得腿疼。我覺得孩子可能是她的精神慰藉吧,也就同意她在家帶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