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上中學,我和國峰雖然是同桌,但我們交集並不多。因為我天生左右多一個手指,從小遭受身邊人非議,內心自卑,不喜與人交往。
一個下雨天,同學李強說自己的雨傘不見了,找了一圈沒有找到。最後看到我座位下的雨傘和他的一樣,不分青紅皂白上來,就罵我是小偷,難怪多個手指,原來是偷東西比別人快。很多同學都聞聲過來,竊竊私語。
李強的話一下戳中我的痛處,我一下子羞愧得都忘記了分辨,臉一下子紅了眼淚。還是國峰一聲:「李強,你別血口噴人,我和大貴同學一年,他一直都打著這把傘。」
誰知,李強聽了國峰的話,並沒有住口,反而變本加厲地說:我本來左手就比全班其他同學多個指頭,肯定是上輩子全家做了缺德事,才會這樣。沒有想到這輩子居然還不積德,還是要做小偷。
說我也就算了,還說我全家,我氣得臉都青了,直掉眼淚。旁邊的國峰看不下去,一拳揮過去,只聽李強尖叫一聲,鼻子出血了,打人了打人了,我要去告訴老師。那麼一個偷東西一個打人。
雖然這場鬧劇,最後搞清楚,是李強的傘放在走廊上,被一個沒有帶傘去廁所的同學拿走了打一下。但是國峰也被老師懲罰,打人畢竟不對,讓他整天都站在教室最後排上課。
國峰被懲罰,我很焦急,他反而無所謂,沖我一笑說,他本來就對讀書沒啥興趣。但我始終過意不去,跟父母回家講了這件事,父母要我邀請國峰晚上去我家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