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畢業後,就當了一名初中老師,並認識了同為老師的老伴兒,我嫁在市區,可我卻很少回去,因為那個家並沒有我的美好回憶,更多的是痛苦和折磨。
曾經,正月里我也會回娘家, 可每次回去我媽就讓我給她生活費,弟弟那個時候沒結婚,也找我要紅包,幾百塊錢他們還看不上,對我總是陰陽怪氣的,說我都是城裡享福的人了,回娘家就給這點孝順費,這也好意思拿得出手?
我這才知道,他們還是和以前一樣,對我沒有絲毫的感情,現在對我禮貌客氣,也不過是因為我還有利用價值,他們覺得我現在過得好了,所以就想向我索取,這樣的次數多了,我也不想做冤大頭,即使回去只需要驅車兩個小時,我也極少回家,實在是不想再失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