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非當事人/圖片來源:IStock
「到秋天的時候,我和你父親商量好了,我們將要去南部,在那裡過上半年,明年天氣回暖再回北部。」女兒是個頭腦靈活的人,她一聽馬上給我們道歉說:「媽媽,實在對不起,這件事我做錯了,我不應該對你謊稱加班,我也想過連假要回去看看你和爸爸 ,可是我老公說想回他們的老家,我就去了。媽媽,你原諒我吧,我不是故意的。」
我一聽什麼都沒有說,就把電話掛了,老伴在一邊聽得清清楚楚,我問他,女兒是不是真心後悔了?老伴說,不管女兒是不是真的後悔,這些錢我們先不給他們了,以後再說吧!沒多久,女兒匯給我們8千塊,讓我們在旅途中買點好吃的東西,又跟我道歉,說這些年忽略了我們的感受,當我指出來以後,她才知道以前做得事對不起我們,我不想收女兒的錢,老伴卻勸我收下,他說:「這是女兒孝敬我們的,為什麼不要?」
我想了想,就把女兒的錢收下了,我也不想和女兒弄得太僵了,畢竟我們血脈相連,但願女兒以後懂事了,懂得體諒我們,不過賣房子換來的錢,我們會自己保管。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孝敬父母是兒女的責任,對於沒有孝心的兒女,不應該把財產留給他的,大家這一輩子都不容易,好好對待自己吧!如果是你們遇到這種事,會把一部分錢留給女兒嗎?
參考來源:今日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