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公結婚十年,公婆一直看不起我。因為我是農村人,而他們是城裡人。我嫁給老公的時候家裡真的很窮,而且我父母有點重男輕女,他們把我嫁到這個家庭要了20萬彩禮,公婆總把這件事情掛在嘴上,他們總把「賣女兒」掛在嘴邊。我能理解,可我是個有志氣的女人,我想以自己的行動來告訴她們:農村女孩又能怎麼樣?農村女孩也可以靠自己闖出一片天。
公婆結婚四十週年紀念日,我決定帶他們好好吃一頓。雖然老公說我開了店,賺了錢,可在他們看來,不管我變成什麼樣子,我依舊是那個農村女孩,他們依然看不起我。他們的態度,我早已習慣,我只是覺得我們現在條件好了,是時候緩和一下婆媳的關係了,所以我提出公婆四十週年結婚紀念日我來張羅,公婆雖然不願意,但看在我用心的份兒上,還是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