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這家務事裡面,婆媳之間的矛盾,可是重中之重。
有很多婚姻都是因為婆媳不和而導致失敗,有些人甚至稱婆媳關係為「婚姻攪碎機。 」
所以處理好婆媳關係,是每個家庭都應該重視的問題。 要知道婆媳關係沒處理好,家庭生活也就不和睦,那大大小小的爭吵也會隨之而來,孩子生活在這種環境下,絕對是有害無益。
可現實是,很多家庭都沒能處理好這種關係,就如我的朋友小玲,她和她婆婆鬧矛盾,最近還在問大家:兒媳婦有沒有義務要孝順婆婆?
「兒媳婦有沒有義務要孝順婆婆?」 這個問題有很多人討論,但只有下面這個媳婦的回答,才是真正的說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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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婦有責任孝順婆婆,但沒義務。 在法律上,是沒有明文條例規定兒媳婦要贍養婆婆的。 簡單點,拿我們父母跟婆婆一比就很清楚了。
我們為什麼要孝順父母?
父母和兒女就像一場輪迴,你照顧我小,我伺候你老。 因為父母對我們有生育、養育、教育之恩,可說是功德巍巍,我們為父母做什麼都不為過。 可是婆婆和媳婦的關係呢? 沒有這些恩情。
而且在相關的遺產法裡面,第一繼承順序人是老伴和子女,然後是兄弟。 根本沒提媳婦的什麼事,既然這樣,為什麼大家要求媳婦孝順而不給她一點遺產呢? 在這裡說一點,姐妹們注意,給你老公的遺產沒你什麼事,離婚的時候你一分都得不到。 那麼誰得遺產誰孝順,不是很有公理的嗎?
可媳婦是還有些道德義務去孝順婆婆,但這種道德孝順絕不是一味地忍讓和逆來順受,而是建立在平等和情分中!
如果在媳婦剛嫁過來的時候,你沒有對媳婦付出過,在媳婦最難的那幾年,你沒有幫襯過,那麼面對一個陌生人,既沒有生養之恩,沒有幫扶之義,憑什麼讓媳婦孝你,憑什麼讓媳婦順你? 憑你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