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琴和老公的婚事,父母是不同意的。奈何肖琴執拗,非老公不嫁,父母無計可施,又不願意棒打鴛鴦,徒惹女兒怨恨。礙於女兒,父母最終還是同意了。
考慮到婆家有兩兄弟,為了不讓女兒受委屈,父母給肖琴買了一套陪嫁房。而這套陪嫁房,最終又成為了夫妻倆的婚房。
原以為父母給自己陪嫁房子,肖琴就可以避免和公婆同住。但在婚後第三個月,在老公軟磨硬泡下,肖琴不得不同意接納公婆來長住。
公婆這麼一住,就再也沒有搬走。甚至沒經過肖琴的同意,公婆還讓小叔子一家也搬進來,說一家人住在一起熱鬧。肖琴鬧過吵過,可最終還是被老公給勸服了,說他弟弟一家不會長住,等買了房子就會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