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莫麗就懷孕了,忙著保胎養胎生孩子,根本無暇顧及房產證寫了誰的名字。她也曾問過老公,老公都只是說,房產證寫了他自己一個人的名字。莫麗不疑有他,就信以為真了。
直到婆婆突然患病,急需20萬,不管是才結婚3年的莫麗和老公,還是工作才3年的小叔子,一時半會都拿不出這麼多錢。就在大家百籌莫展的時候,老公提議賣掉婚房給婆婆籌集藥費,畢竟人遠遠比房子重要。而且婆婆後續的康復治療,也需要花費不少錢。
一開始莫麗是不願意的,賣掉房子,那他們一家三口就無家可歸了,要麼租房住,要麼只能厚著臉皮住回娘家。可老公軟磨硬泡,又訴說了他父母如何艱辛拉扯大他們兄弟倆,總而言之,哪怕是砸掛賣鐵,傾家蕩產,他也得給婆婆籌錢治病。
聽到老公的表態,莫麗也只能妥協了,總不能因為賣房就跟老公鬧離婚。可誰知道,當她和老公開始張羅去賣房時,莫麗卻無意中發現房產證竟然還寫了小叔子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