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兩位年過八旬的老人準備結婚時候,怕兒女擔心財產問題,所以姚文遠將名下的房子給了兒子,並且為了讓史美玲有可以住的地方,姚文遠出錢購買了現在這個公寓,房子寫的史美玲兒子,由於買房錢不夠,所以借了20多萬的款,但是如今他們沒有能力償還,才會著急向外孫黃濤趕緊還錢,但是一來二去,他們之前的關係鬧成了現在這個樣子,婆孫兩個還鬧上了法庭。
之後記者單獨找到了黃濤,想平心靜氣的聽聽他的想法,黃濤告訴我們,如果外婆不把姚文遠帶到自己的家裡住,結不結婚的都無所謂,他並不關心,他眼中的矛盾,就是在自己母親身上,母親把外婆的錢拿來買房,其實就是想拉攏她,因為她跟父親,在幾年前已經離婚了,現在已經再婚,再婚的男人不如自己的父親,黃濤很不滿意,而自己是她唯一的兒子,所以為了讓黃濤接受再婚的事實,所以才給他買房子。
黃濤還透露,其實外婆口中的八十萬根本就沒有全部用在他身上,母親只給了她43萬元買車買房,至於其他的錢,都是母親以給他買房的名義騙外婆的,將近百萬的錢實際上根本就沒有用在他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