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道:「當初說借給你住的時候,我早就說了這房子我小兒子的婚房,等他結婚我就要收回來。現在我小兒子已經有了結婚的打算,我肯定是要收回來的。這幾年我借給你住,一分房租都沒收,就連水電費和物業費都是我出的,我已經夠仁至義盡了。」
可親家母還是不滿意,死活不肯搬走。沒辦法我只能找大兒子大兒媳說情,希望他們能幫我勸勸親家母。可他們夫妻倆都不站在我這邊,還說我有那麼多存款,就應該重新再給小兒子買一套,那一套就給親家母養老用。
大兒子一直以來都覺得我偏心小兒子,他吃了大虧,再加上親家母一直挑撥我們之間的關係,所以大兒子對我也是頗有怨言的。每次我跟兒媳或是親家母有什麼矛盾,他都是護著那一邊的,對兒媳的話更是言聽計從。
說實在的,我確實比較喜歡小兒子一點,小兒子乖巧聽話,又會哄人開心,就是家裡的開心果。這樣的小孩誰不喜歡呢?不過我大部分還是比較公平的,房子也一人準備了一套,大兒子結婚我也出了不少,我不能幫帶孩子,我也每月給了5000塊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