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記人恩,常忘人過。
俗話說,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
別人幫我一次,我要記在心裡。別人扶我一把,我要真心感恩。別人幫我們是情分,不幫是本分,不要心生怨恨。
你幫我一次,我記你終生。
01
受人之恩,銘記於心。
《易經》雲:「施人之事,不記於心;受人之恩,銘記於心。」
做了有恩於別人的事情,不必記在心上,到處宣揚;接受了別人的恩惠,要時刻銘記在心,有機會就報答恩情。
從前有一個商人,在過河時不小心落水了。
他在水中掙扎,對著岸上的行人說:「我是濟南的富商,誰要是可以救我,我上岸後用一百兩銀子報答他!」
這時正好路過一個農民,救他上岸。
他上岸後,只給了農民十兩銀子。農民問:「你不是當時承諾給一百兩嗎?為什麼只有十兩?」
商人不屑地說:「對於你來說,十兩銀子已經夠多了!」他早已將別人對他的救命恩情,完全拋在了腦後。
農民搖搖頭,沒有要他的銀子就走了。
過了一段時間,商人再次乘船渡河。途中船碰到礁石,再次沉沒,商人又一次掉進了河中。
這次,農民經過,頭也沒回就走了。
現實生活中,也有很多像這樣的人。風光後就忘了有恩於他的人,成功後就遠離那些幫扶過他的人。
一飯恩情,就該千米奉送,滴水之恩,就該湧泉相報。
做人,不能忘恩。
別人幫我們,不是義務,是念著彼此的情分。要珍惜生命中那些真心實意幫助我們的人,他們是我們的貴人。
人這一生,觀眾很多,貴人難遇。
很多人平時看起來關係好,但真正到了危難的時候,很少有願意扶你一把的。
畢竟,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難處,願意幫你的人一定是對你真心的人。一輩子不長,要把對你好的人放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