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時,許哲為了逃婚離開檳城到了香港,因為能流利地書寫中、英文,在外國公司謀得了一份秘書的工作。1939年,日軍攻打香港,許哲隨公司到重慶避難,當時許哲的薪水高達150元,而一般人平均月薪是20元。
有一天,她和朋友在一家高級餐館吃完飯後,走出餐館,突然有人伸出又黑又瘦的手,向她乞討。當時她心頭一震:「這世上,還有這麼可憐的人,餓了好幾天沒飯吃。我剛剛那一餐飯,可以讓好多窮人吃好幾天啊。」望著那可憐的人,她告訴自己:「從今以後,我不再多花一分錢在自己的吃喝穿著上,如果我再多花一分錢在自己身上,我就是掠奪窮人的錢。」
許哲辭去高薪的工作,加入一個反戰的國際救傷隊里做義工,打掃、煮飯、洗衣,照顧他們的生活起居。抗戰結束後,她隨救傷隊來到英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