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這五個「罪狀」,明顯太過牽強,是否有些難為男生,明顯過於自我。並不是說女方不好,可能石貞善認為她有錢,幫助男方搞事業,人家應該無條件讓自己。可是忘了,婚姻不是誰有錢誰有理,更何況吳建豪經濟條件不差。
婚姻中矛盾,都是一些小事情,彼此之間想法不一樣,不懂讓步。最終事情越鬧越大,婚姻只能以分手告終。就算你是千金小姐,婚姻應該適當示弱。
不可否認一點,女方一開始並沒有想離婚,但是吳建豪的決絕讓她意識到,這段婚姻無法挽留住。離婚時沒有像男方,討要任何贍養費,以她身價不在乎那點錢。
現在女方回娘家和父母、弟弟生活在一起,繼續過著名媛生活,日子過得依然不錯。唯一遺憾一點,就是感情上,可能略微有瑕疵。這段婚姻,彼此都有錯,只能說相愛之人不一定適合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