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像一些口紅之類的幾百塊錢一隻,買回來以後用了兩次就被閒置了,過幾天接著買。一件裙子上千都是經常的事情,還經常買進口的水果。每個月也會固定給父母2000的生活費,敏敏一個月的工資只有6000,根本就不夠花,所以到頭來還是老公不停地貼補。
如果岳父和岳母今年已經七八十歲,沒有工作的能力,那麼作為女婿肯定也不會多說什麼。可是現在岳父岳母明明只有50多歲,就已經閒在家裡不上班了,每個月靠女兒的贍養費生活。
對此敏敏的老公覺得心裡不平衡,自己的爸媽都已經60多歲了,還在外地上班,就是為了能夠多補貼一下家裡,畢竟人年紀大難免會生病,自己手裡有點錢也好應付,總不能把所有的重任都加到兒女身上吧?
而且敏敏和老公兩個人都是普通的工薪階層,像敏敏這樣花錢,兩個人一個月下來不僅一分錢都存不住,有的時候還要借信用卡,日子過得一塌糊塗。
一開始的時候敏敏的老公也是試著跟她溝通,勸她女人買東西當然是可以的,但是現在有了家庭花錢也不要太過於大手大腳,該省的咱們還是要省下來,比如口紅三四個月買一次就行了,實在沒必要買的那麼頻繁呀。
但是敏敏根本就聽不進去,還以為這件事情總是和老公吵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