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愷說:「你哪有兒媳?我們早離婚了,她生病的時候,你和妹妹一次都沒去醫院看過她,也沒有給她花過一分錢。現在想起來用人了,以為揮之即來,呼之即去,您覺得可能嗎?」
劉愷母親說:「是不是她不願意?我來跟她說,給她道個歉,她肯定願意。」直到兒子拿出離婚證,劉愷母親才真正相信他們小兩口已經離婚了。
劉愷母親恨恨地說:「離婚也好,身體那麼差,幹啥啥不行,咱再找個好的,隨便找找,都能比她強一百倍。」劉愷說:「那倒未必,嬌嬌現在是公司的銷售總監,雖說職位不是很高,但是拿提成很多。賺的錢一定比我多,還多不少。他們公司有一個銷售部門的,是我的朋友,據說銷售總監,年薪40萬,還不帶大項目的提成,還有公司福利和獎金。」
劉愷母親愣住了,這才覺得跟掉了一塊肉似的,心疼得不得了。要知道這樣,當初說什麼也不讓他們離婚。嬌嬌掙的這些錢,最起碼都是他們夫妻的共有財產。劉愷接著說:「就算我們不離婚,你覺得你憑什麼能讓她放棄這麼好的工作,去給小姑子伺候月子,咱們給她生活費,能給幾個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