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和丈夫想明白之後道歉,但是離婚勢在必行。
婆婆愣了一下神,馬上進入了一種爭奪財產的狀態。對露西說:「憑什麼讓我們娘倆走?就算你們離婚了,這房子應該有我兒子的一半,家中所有的財產也有我兒子的一半,錢分不明白,我們不走。」
露西說:「房子是我婚前自己買的,房產證上是我父母的名字,所以,我收回,你們誰也不要想住下去。我年薪30萬,你兒子一個月工資到不了8000塊,我們兩個之間有AA制的協議,所以財產沒有什麼好分的,你們想要什麼,可以拿走些什麼,我倒是不計較。」
婆婆一聽這話,腦子開始精打細算起來,覺得自己行動得有些早。應該等到兒媳有孩子之後,再對兒媳進行「教育」。如果眼下離婚,吃虧的是自己和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