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當然不願意了,她對小米說,「你總不能讓李家的香火斷送在你手裡吧。我死了以後,哪有臉去見李顯他爸呢。」小米也不想,可她的身體真的不允許了。
受母親的思想影響,李顯也認為,家裡必須有一個男孩,否則他這麼大的家產留給誰去繼承呢。幾次吵架之後,儘管李顯還沒有和小米離婚的想法,婆婆卻逼得小米必須和李顯離婚。婆婆心想,「我兒子現在有房有車、有存款有事業,還找不到一個給他生兒子的女人嘛。」
兩人辦完離婚手續之後,父母把小米和兩個孩子接回家了。小米覺得自己愧對父母,家裡的生意有大半給了李顯,離婚時她的損失巨大,而她損失的那些財產都是父母一輩子打拚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