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花,23歲,未婚:要麼成為情侶,要麼不再提起!
好朋友,說明就是有好感的,無論是因為什麼原因,既然已經發生關系了,那必然是成為情侶,這樣兩個人以情侶的方式相處,自然就是相安無事了。因為,大家都沒有逃避,都對對方用了最負責任的態度。
又或者說,如果確實沒有那方面的意思,那就把這件事情忘記,大家都不要再提起,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不要再對這件荒唐事耿耿於懷。如果說你們其中一方,還是會有意無意地說起,或者表現出來,那就不可能相安無事的。畢竟,有的事情,你做過了還是沒有做過,是完全不同的兩種態度。
反正,如果我和我的好朋友發生關系了,我們要麼發展成為情侶,要麼打死不再提起,否則,早晚有一天會鬧崩的,不可能那麼泰然處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