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洶湧的群情,讓警察也感到壓力巨大。
處理喬治是勢在必行的事情,他們對於喬治是兇手的判斷從來沒有懷疑過,再加上居民如此認定了,就算是假的,他也必須要成為替罪羊。
於是在抱著偏見的情況下,警察展開了更詳盡的調查。
但所謂的調查不過是警方為了將喬治送上死刑室的藉口。

判處死刑70年後沉冤得雪
警察判斷喬治殺人拋屍的證據之一,是女孩們的屍體出現在了喬治家附近,但是在發現屍體的山坡上,卻只能找到小量的血跡。
這說明這裡不是案發第一現場。
兇手應該是在殺人之後,再將屍體扔到這裡的。
還有一點,在姐妹倆的身體、指甲上都沒有發現任何關於喬治的指紋或者組織,如果是喬治殺害她們的話,又怎麼可能不留下一點證據呢?
對於這些疑點,警察選擇性忽略。不過,他們很快就激動地宣布,發現了一個重大的證物。
在喬治的房間裡,警察發現了一把小巧的長鐵塊。
根據喬治的回答,他是在鐵路附近撿到的,之所以會帶回家,不過出於男孩子對於工具的喜愛罷了。
可是警察卻不聽喬治的解釋,他們認為喬治就是用這塊鐵釘將姐妹倆的頭顱敲碎。至於上面為什麼沒有血跡,就不在他們的考慮範圍之內了。
根據這些「證據」,警察很快就還原出了喬治迫害姐妹倆的情景。

他們說,兩姐妹向喬治問路之後,喬治內心動了歪念,想要對女孩進行侵犯,於是就把她們引導到山坡附近。
在對貝蒂實施侵犯時,遭到了女孩的劇烈反抗。於是就殘忍殺害了貝蒂,後來擔心事跡敗露,乾脆把8歲的瑪麗也殺人滅口了。
完成這一切之後,他就把兩人拋屍荒野。
聽起來很符合現實,如果忽視了種種疑點的話。
先不說上述存在的證據上的不合理,光說喬治本人,他不過是個14歲的少年,再加上營養不良,身材矮小,真的可以不留下任何反抗痕跡地殺害姐妹倆嗎?
而且喬治本人也很堅決地否認了自己的罪名,除了餓得受不了時,被食物引誘的暫時屈服。
喬治的膚色本身就是原罪,在那個年代裡,人們只允許自己想要的正義發生,沒有人想看一個黑人少年沉冤得雪,他們只想看天生低人一等的人罪有應得。
在庭審現場,白人法官,白人警察,白人律師,白人陪審團圍繞著喬治這個唯一的,伶仃的黑人,展開了審判,而他的家屬不允許入內。
對於莫須有的證據,他的白人律師反駁不上來一點,只能做最蒼白的辯解。
最後喬治被判處死刑。年僅14歲的他,是美國有史以來最年輕的死刑犯。

6月16日,喬治被送進了死刑室。
在這裡,他將會坐上電椅,被5000多伏的電擊擊中全身。
他顫慄著,小小的身軀裹在寬大的囚服之內,戴上頭套時淚流滿面,恐懼和無助沒能打動在場的任何一個白人。
臨死之前,喬治手中還緊握著聖經。
也許,直到此時,他還相信著上帝,相信他會得到拯救。
但沒人能拯救他,司法不能,警察也不能。
喬治坐上了電椅,但這是為成年人體型設計的,僅僅1米53高的喬治根本夠不上。警察取下了他手中的聖經,讓他坐在上面,才勉強夠得著。
然後在鑽心刺骨的疼痛中,喬治身體痙攣,痛苦的淚水流出,慢慢地失去了最後的意識。
居民為喬治的死為歡欣鼓舞,以為正義得到了彰顯。
直至數十年後,有居民意外發現了一本日記,上面記錄了日記主人殺害貝蒂姐妹的全經過,所有的細節都與案件對得上。

而這位兇手並不是罪惡的黑人,而是小鎮上的一位白人居民
。更令所有人震驚的是,當時喬治案中的一位陪審還與他有著密切關係。
人們這才知道,這個已經「壽終正寢」的白人,才是害死姐妹花,罪該萬死的真兇。
他臨死之前,因受不了心中良心的煎熬,於是詳細記錄下了自己的罪孽和懺悔。
日記的曝光,在種族運動日益盛行的美國社會,引起了極大的輿論反響。喬治的案件如一記重拳,狠狠打在了美國司法的臉面上。
越來越多人關注到這件事,人們迫切需要一個公道,不管是對於可憐的貝蒂妹花,還是對無辜的喬治。
由於年代久遠,其中又有重重阻力,喬治的平反,一度被擱置。但是他還存活在世上的親人,卻不願意放棄為兄弟洗刷冤屈的機會。
他們積極地提出上訴,民間的聲浪也越來越大,在網絡上,公共場所,都有對喬治案的討論。最後迫於輿論壓力,喬治案得以重審。
根據那本日記,以及種種對當時不合理證據的推翻,法官和陪審團的心中早已有了答案。

時隔70年之後,死去的喬治再次被審判,只不過這次法官宣布他無罪。
可惜已經晚了,遲來的正義,對於生命永遠被定格在14歲的男孩喬治而言,還算正義嗎?
喬治案成為美國歷史上一次血與淚的教訓,深刻地印在所有人的記憶里,提醒他們,人生而平等,每個人的血液都是紅色的,沒有黑白之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