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8歲的不辦喪禮,8歲至19歲夭亡者,稱為「殤」,20歲以上才是成年人(我國有未婚者均歸類為非成年人之俗)。
古代8歲以上的子女殤亡,有5個月至9個月的喪期。
我國風俗不為晚輩帶孝,甚至認為長輩最尊,兒女或媳婦早逝,依然照過喜慶節日,但也有一些人遵行一年不過喜慶節日之俗。
出嫁女兒及女婿早逝則無需遵守此俗,可以照常過節拜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