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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盧女長期提供歐陽榕經濟上協助,不過歐陽榕個人事業經營不善而欠債,且曾寫投資計劃向盧女借錢遭到拒絕,因此心生歹念犯案。
歐陽榕事後於警方戒護下,前往棄屍地點模擬棄屍過程,全案經高雄地檢署完成偵辦後,以犯案手段極其殘忍,擄人後又剝奪被害人生命並且予以分屍,向法官求處死刑。
審判開始時,歐陽榕始終否認殺人,還稱盧女是在自家浴室滑倒,後來發現沒了氣才把她肢解,並裝進大塑膠袋中,再丟入垃圾車與山區,不過說詞未被法官採納。
持續提出救濟未果 他如今傳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