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金額:春節慰問金部分,單身戶每戶2,000元,有眷戶每戶3,000元;另第三類低收入戶可領三節補助,每節每戶2,313元(春節、端午、中秋)。
領取時間:各項補助原則於每月10日發放,遇假日則提前於工作日撥付;春節慰問金亦依此時程於春節期間發放。
領取方式:經審核透過後,由市府直接撥入申請人指定之郵局帳戶,符合資格者不需每次重新申請;首次申請需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
詳細資訊: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里辦公處、戶籍地社福中心,或洽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07-336-8333轉3372、2064)。
基隆市2026年春節敬老禮金屬於制度化的「敬老三節慰問金」,春節為三節之一,采年齡+設籍年限+實際居住的嚴格資格審查制度,並設有多項排除條件。
符合資格的長者,可在春節期間領取固定金額的慰問金,金額依身份別有所不同。
發放金額:一般符合資格者,春節每人3,000元;符合特定條件者,春節每人5,000元;另有特殊身份可達每節12,000元(依自治條例規定)。
領取時間:原則於春節前發放,實際日期由基隆市政府與各區公所另行通知。
領取方式:由戶籍所在地區公所進行資格篩查,通知符合資格者後,依限提供郵局帳戶資料,由市府撥款入帳。 詳細資訊:基隆市政府社會處、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敬老三節慰問金相關規定與自治條例)。
新竹市並未設定春節敬老禮金制度,2026年春節期間亦未針對65歲以上長者發放專屬的春節敬老禮金。
市府針對長者的節慶福利,僅在重陽節辦理敬老禮金或相關補助,春節並非敬老金髮放節點。
不過,新竹市在春節期間改採全市普發「振興消費紅包」的方式辦理,屬於不分年齡、不排富的普發措施,因此長者若符合設籍條件,同樣可領取,但性質並非春節敬老禮金。
發放物件:2025年9月30日(含)前設籍新竹市之全體市民,以及2026年7月底前出生之新生兒。 發放金額:不限年齡、不排富,每人新台幣5,000元。
領取時間:自動匯款於2026年1月21日辦理(限已提供重陽敬老金帳戶者);現場領現於2026年1月24日(星期六)於全市指定地點發放。
領取方式:符合匯款資格者由市府直接入帳;其餘市民依公告時間攜帶證件至指定地點現場領取。 詳細資訊:新竹市政府
新竹縣2026年春節期間並未設定普發或僅限長者的春節敬老禮金,而是依《社會救助法》辦理低收入戶三節慰問金,春節為三節之一,屬於社會救助性質的年節補助措施。
符合低收入戶資格者,由縣府與各鄉鎮市公所依名冊核發,無須另行申請春節專案。
發放物件:列冊在案之新竹縣低收入戶(須設籍並實際居住本縣,且符合家庭所得、動產與不動產等低收入戶審核標準)。
發放金額:春節慰問金每戶新台幣2,000元。 領取時間:原則於農歷春節前發放,實際時程依新竹縣政府與各鄉鎮市公所公告為準。
領取方式:經審核列冊後,由政府依名冊撥款至低收入戶指定之郵局帳戶;公費安置於社福機構者,停撥相關補助。
詳細資訊: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社會(民政)課、新竹縣政府社會處「低收入戶三節慰問金」相關規定。
苗栗縣自113年起持續推動「苗栗縣敬老禮金」,並由縣府聯合縣內18鄉(鎮、市)公所共同辦理,屬於制度化、固定發放的長者福利措施。
春節為三個發放節點之一,符合資格的長輩可在春節前穩定領取敬老禮金。
發放物件:114年1月1日(含)前設籍苗栗縣,且於115年1月1日(含)前,年滿65歲以上長者(民國50年1月1日前出生),或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民國60年1月1日前出生)。
發放金額:每人每節新台幣1,000元,春節可領1,000元。
領取時間:原則於115年春節前發放(另於端午節、重陽節前各發放一次)。 領取方式:由戶籍所在地公所以匯款方式,直接撥入受領人本人帳戶。
詳細資訊: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或民政課、苗栗縣政府公告。
以去年的發放情況來看,彰化縣的春節敬老禮金多由各鄉鎮市公所自行辦理,其中又以「彰化市」最受矚目。
去年彰化市於1月16日發放春節敬老禮金,物件為年滿70歲、且設籍滿一定年限的長者,每人可領新台幣6,000元,金額被視為全國最高之一,並加贈長壽麵線,讓長輩在年前就能感受節慶關懷。
以去年的發放情況來看,南投縣春節期間並非針對一般長者發放敬老禮金,而是以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的春節慰問金為主。
去年南投縣針對列冊在案的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每人發放新台幣1,000元春節慰問金,並於1月20日起陸續撥款至指定帳戶。
截至目前為止,2026年(115年)南投縣春節敬老禮金或春節慰問金尚未正式公告,是否延續去年的發放物件、金額與時程,仍有待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後續公布,建議民眾持續留意官方最新消息。
雲林縣春節期間並未發放敬老禮金,目前僅於重陽節針對符合資格的長者辦理敬老禮金或相關福利措施。
因此,2026年春節期間,雲林縣並無春節敬老禮金髮放,實際長者補助仍以重陽節相關規定為準。

2026春節敬老禮金|澎湖縣 澎湖縣屬於由縣政府統一辦理春節敬老禮金的縣市,依《澎湖縣政府辦理致贈春節敬老平安禮金實施要點》辦理,制度明確、金額固定,每年春節前發放,為全縣性敬老福利措施。
發放物件:年滿65歲以上長者(以足歲計),且須於當年度農曆春節初一即已年滿65歲,並設籍澎湖縣滿3年以上者,資格以村裡辦公處調查或戶政系統資料為準。
發放金額:每人發放新台幣 5,000元 春節敬老平安禮金。 領取時間:原則於農歷春節前完成發放,實際時程由澎湖縣政府另行公告。
領取方式:采現金與匯款雙軌制:由村(里)長或村(里)幹事通知至辦公處領取,或親送至長者住所;如選擇匯款,須於春節前三個月填具匯款同意書並檢附帳戶資料,由鄉(市)公所彙整後送縣府辦理。
金門縣春節期間的禮金與補助,主要分為「低收入戶三節慰問金」與「戰地政務時期特定年齡族群感恩券」兩大類型,性質與適用物件不同,並非全面性的春節敬老普發。
發放物件: 低收入戶三節慰問金:金門縣當年度列冊之低收入戶(不含公費收容安置者)。
戰地政務時期感恩券:年滿55歲至64歲、設籍金門縣,且於戰地政務終止前曾設籍本縣累積滿10年以上之縣民。
發放金額: 低收入戶三節慰問金:春節每戶3,000元。 戰地政務時期感恩券(115年春節):每人1萬2,000元金門限地消費券(合計35張,面額100元、500元、1,000元)。
領取時間: 低收入戶三節慰問金:由各鄉(鎮)公所配合縣府,於春節前發放。 戰地政務時期感恩券:115年春節申請截止日為115年1月9日,透過審核後發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