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下午,經過有關部門協調,滅火器不用賠償了。
小哥說這事總算解決了。 但整個過程讓人有點糊塗,為啥救人反而要賠錢呢?
原來警務室的滅火器是他們的裝備,用完後需要補充,但到底該不該讓救火的人賠,流程上可能沒說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