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泳慧表示,這名長輩只是去醫院回家一趟,短短8分鐘就被罰9600元,且罰單違規地點集中在同一路段,時間也幾乎重疊,這樣的狀況令人不禁反思,我們的交通設計與執法方式,是否需要更貼近民眾生活?
文章曝光引發民眾熱議,有民眾認為如果是要遏止違規,可以檢舉1、2次示警就好,不需要尾隨又連續檢舉,真的很缺德;但也有民眾認為,短短8分鐘就違規8次真的太誇張,不要違規就不會被罰。
對此,警方表示,經調閱檢舉資料確認,因駕駛人9次違規行為均在不同路口,警方必須依法開罰;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並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