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你總是依賴別人,現在你只依賴你自己。」
我笑了:「對,我現在只信我自己。」
半年後,我升職了。
從文案升到了創意主管,月薪1萬5。
主管說:「林晚晴,你很有潛力,好好乾,前途無量。」
「謝謝。」
我走回工位,看著電腦螢幕上的策劃案,心裡很平靜。
5年前,我為了陳宇辭職。
5年後,我為了自己重新開始。
這5年,我失去了很多,但也得到了很多。
失去了婚姻,失去了信任,失去了對「我養你」的幻想。
但得到了自由,得到了成長,得到了重新開始的勇氣。
我不後悔。
6.
一年後的一天,我接到了陳宇的電話。
「晚晴。」
「有事?」
「我……我能見見陽陽嗎?」
我沉默了一會兒:「為什麼?」
「因為我想他。」
「你想他?」我笑了,「你出軌的時候,想過他嗎?你帶小三去巴厘島的時候,想過他嗎?」
「我錯了,晚晴,我真的錯了。」
「陳宇,你的錯,不是我能原諒的。」我說,「陽陽現在很好,他不需要你。」
「可他是我兒子。」
「對,他是你兒子,所以你有探視權。」我說,「但我不希望你來,因為我不想讓他知道,他爸爸是什麼樣的人。」
「晚晴……」
「等他18歲了,他自己會選擇要不要見你。」我說,「但現在,不行。」
我掛掉電話,把手機放在桌上。
陽陽跑過來:「媽媽,誰打電話?」
「沒誰。」我抱起他,「陽陽想吃什麼?」
「我想吃冰淇淋!」
「好,媽媽帶你去買。」
我牽著陽陽的手,走出家門。
陽光很好,我們走在街上,陽陽笑得很開心。
我看著他,心裡很平靜。
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
簡單,平淡,但屬於我自己。
不過,有時候我也會想,如果當初沒有辭職,會怎麼樣?
如果當初沒有相信「我養你」,會怎麼樣?
如果當初更獨立一點,會怎麼樣?
但這些都沒有答案。
人生沒有如果,只有結果。
而我的結果,就是離婚,帶著孩子,重新開始。
這不是最好的結果,但也不是最壞的。
至少,我還有選擇的權利。
至少,我還有重新開始的勇氣。
至少,我還有我自己。
7.
又過了半年,公司來了個新同事,叫李明,32歲,離異,有個女兒。
他很溫柔,話不多,但做事很靠譜。
我們經常一起加班,慢慢熟了。
有一天,他問我:「晚晴,你有沒有想過再婚?」
我愣了一下:「為什麼這麼問?」
「因為我覺得你挺好的,獨立,堅強,還有一個可愛的兒子。」
「謝謝。」我笑了,「但我現在不想談感情。」
「為什麼?」
「因為我怕。」我看著他,「我怕再次相信一個人,怕再次失望。」
「我理解。」李明說,「但不是所有人都是陳宇。」
「我知道。」我說,「但我現在,只想一個人過。」
李明點點頭,沒再說什麼。
但從那之後,他對我更好了。
幫我列印文件,幫我訂外賣,幫我接陽陽放學。
我問他:「你為什麼對我這麼好?」
「因為我喜歡你。」他說得很直接。
我愣住了。
「你不用現在給我答案。」李明說,「你慢慢考慮,我會一直等。」
我沒說話,只是看著他。
他笑了,轉身離開。
我坐在工位上,心裡有些複雜。
喜歡?
我還能接受別人的喜歡嗎?
我還能相信「喜歡」這個詞嗎?
我不知道。
8.
又過了三個月,陳宇的父母找到了我。
「晚晴,能讓我們見見陽陽嗎?」婆婆站在我家門口,眼睛紅紅的。
我看著他們,沒說話。
「我們是陽陽的爺爺奶奶,我們想他。」公公說。
「當初我要離婚的時候,你們怎麼說的?」
他們低下頭,不說話。
「你們說,男人在外面有點紅顏知己很正常,讓我大度。」我看著他們,「現在你們來找我,想見陽陽,憑什麼?」
「晚晴,我們錯了。」婆婆哭了,「我們當時鬼迷心竅,說了那些混帳話,你能原諒我們嗎?」
「原諒?」我笑了,「我可以原諒你們,但我不會讓你們見陽陽。」
「為什麼?」
「因為我不想讓他接觸你們的三觀。」我說,「你們教出來的兒子,出軌,撒謊,背叛。你們覺得這很正常,但我不覺得。」
「晚晴……」
「你們走吧,以後別來了。」
我關上門,靠在門上,深吸了一口氣。
陽陽在客廳玩玩具,看到我進來,跑過來:「媽媽,剛才是誰?」
「沒誰。」我蹲下來,抱住他,「陽陽,你開心嗎?」
「開心!」
「那就好。」
我抱著他,心裡很平靜。
我不恨陳宇的父母,但我不會原諒他們。
因為他們的三觀,造就了陳宇的行為。
而我,不想讓陽陽受到同樣的影響。
9.
又過了兩個月,我在超市遇到了陳宇。
他推著購物車,裡面只有一些速食和啤酒。
他看起來很憔悴,鬍子拉碴,眼神黯淡。
「晚晴。」他看到我,愣了一下。
「嗯。」
我推著購物車,準備離開。
「陽陽好嗎?」
「很好。」
「我能……」
「不能。」我打斷他,「陳宇,我們已經沒關係了,別再來找我。」
「我後悔了,晚晴。」他說,「我真的後悔了。」
「後悔?」我停下來,看著他,「你後悔什麼?後悔出軌?後悔撒謊?還是後悔被我發現?」
「我……」
「你後悔的,只是失去了那210萬,失去了那套房子,失去了這個家。」我說,「但你不後悔傷害我,不後悔背叛這段婚姻。」
陳宇不說話了。
「你知道嗎,我爸住院的時候,我跪著求你借錢,你只給了5千。」我看著他,「而你給周夢買項鍊,花了3萬8。那時候我就知道了,你心裡,從來沒有我和陽陽。」
「不是的……」
「是的。」我說,「3萬8的項鍊給她,5千塊都不肯給我爸,這就是你說的『資金緊張』?」
陳宇臉色煞白。
我轉身離開,沒有回頭。
走出超市,陽光刺眼,我抬手擋了擋。
李明在門口等我,看到我出來,走過來接過我的購物袋。
「遇到他了?」
「嗯。」
「感覺怎麼樣?」
「沒感覺。」我笑了,「就像遇到一個陌生人。」
李明笑了:「走吧,陽陽還在家等我們。」
「嗯。」
我們走在街上,陽光灑在身上,很暖。
我看著李明,心裡有些動搖。
也許,我可以試著相信一次。
試著接受一個人,試著重新開始。
但我不會急,我會慢慢來。
因為這次,我要確定,他是真的愛我,而不是愛「我養你」這個承諾。
10.
又過了半年,李明正式向我求婚。
「晚晴,我知道你還有顧慮,但我想告訴你,我不是陳宇。」他單膝跪地,手裡捧著戒指,「我不會說『我養你』這種話,因為我知道,你不需要別人養。你很獨立,很堅強,很優秀。我只想陪著你,和你一起走下去。」
我看著他,眼眶有些濕潤。
「李明,你確定嗎?」
「確定。」
「我有個兒子。」
「我知道,我也有個女兒。我們可以組成一個新的家庭。」
「我不想再相信『承諾』了。」
「那我們就不說承諾,我們說『一起』。」李明說,「一起工作,一起生活,一起養孩子,一起變老。」
我笑了,眼淚掉了下來:「好。」
李明站起來,給我戴上戒指,抱住我。
「謝謝你,晚晴。」
「謝謝你,李明。」
我靠在他肩膀上,心裡很平靜。
這次,我不是相信「我養你」,而是相信「我們一起」。
這次,我不是失去自己,而是和他一起,成為更好的自己。
這次,我不會再後悔。
婚禮那天,陽陽當了花童,李明的女兒當了伴娘。
兩個孩子手牽手,笑得很開心。
小艾說:「晚晴,你終於找到幸福了。」
「對,這次是真的幸福。」我笑著說。
「你不恨陳宇了?」
「不恨了。」我看著遠處的天空,「他教會了我一件事,靠自己,比靠任何人都可靠。」
小艾點點頭:「對,靠自己。」
我看著李明,他正在逗孩子們笑。
他不是完美的人,但他是真誠的人。
他不會說「我養你」,但他會說「我們一起」。
這就夠了。
11.
又一年後,我懷孕了。
這次,我沒有辭職,李明也沒有讓我辭職。
他說:「你想工作就工作,想休息就休息,我支持你。」
「我想工作。」
「好,那就工作到生之前。」
我點點頭,繼續上班。
主管知道我懷孕後,給我調了輕鬆的崗位,讓我不要太累。
我很感激,也很珍惜。
這一切,都是我自己爭取來的。
不是靠「我養你」的承諾,而是靠我自己的努力。
孩子出生那天,李明陪在我身邊。
「晚晴,辛苦了。」他握著我的手。
「不辛苦。」我看著懷裡的寶寶,笑了,「這是我的選擇。」
「我們的選擇。」
「對,我們的選擇。」
陽陽和李明的女兒也來了,看著小寶寶,眼睛裡滿是好奇。
「媽媽,這是我弟弟嗎?」陽陽問。
「對,這是你弟弟。」
「我會好好照顧他的!」
我笑了,看著這一家人,心裡很滿足。
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
不是依賴一個人,而是和一個人一起,創造屬於我們的生活。
有時候,我也會想起陳宇。
想起他說「我養你」的時候,想起他變成「你花我的錢」的時候,想起他帶小三去巴厘島的時候。
但我不恨他了。
因為他讓我明白了一件事:
女人,永遠不要相信「我養你」。
因為「我養你」的背後,是控制,是依賴,是失去自我。
真正的愛,是「我們一起」。
一起工作,一起生活,一起成長,一起變老。
而不是一個人養,一個人被養。
12.
一年後,我坐在辦公室里,看著窗外的風景。
創意總監,月薪2萬5,帶著一個團隊,做著自己喜歡的工作。
李明在隔壁部門,我們經常一起吃午飯,一起下班,一起接孩子。
陽陽上小學了,成績很好,性格開朗。
李明的女兒上初中了,懂事乖巧。
小寶寶剛滿一歲,會叫媽媽了。
一切都很好。
周末,我帶著三個孩子去超市買東西。
陽陽推著購物車,李明的女兒幫忙拿東西,小寶寶坐在購物車裡,咯咯地笑。
走到零食區,我看到了陳宇。
他也看到了我,愣了一下,然後快速轉身離開。
我看著他的背影,心裡很平靜。
陽陽問:「媽媽,那個人是誰?」
「一個……以前認識的人。」
「哦。」陽陽沒再問。
我們繼續購物,買了很多東西,推著滿滿的購物車,走向收銀台。
付款的時候,我看了一眼帳單,1200多塊。
以前,我花1200塊,會心疼,會擔心陳宇說「你就知道花錢」。
現在,我花1200塊,只覺得這是我自己賺的錢,花得心安理得。
回到家,李明已經做好了晚飯。
「辛苦了,晚晴。」他接過購物袋。
「不辛苦。」
「對了,公司新來了個同事,說認識你。」
「誰?」
「好像叫周夢。」
我愣了一下,然後笑了:「是嗎。」
「怎麼了?」
「沒什麼。」我說,「只是覺得,世界真小。」
李明沒再問,開始擺碗筷。
我走到陽台上,看著遠處的夕陽。
周夢。
那個和陳宇去巴厘島的小三,現在也落魄到要重新找工作了。
但我不在乎。
她的人生,和我沒關係。
陳宇的人生,也和我沒關係。
我只在乎我自己的人生,和我身邊的人。
吃完飯,李明帶孩子們去洗澡,我收拾碗筷。
手機響了,是個陌生號碼。
我看了一眼,沒有接。
又響了一次。
還是那個號碼。
我猶豫了一下,掛掉,然後拉黑。
不管是誰,我都不想接。
因為我現在的生活,已經很圓滿了。
不需要任何人來打擾。
晚上,我躺在床上,李明在旁邊看書。
「李明。」
「嗯?」
「謝謝你。」
「謝什麼?」
「謝謝你讓我相信,世界上還有真誠的人。」
李明笑了,放下書,摟住我:「晚晴,是你讓我相信,世界上還有堅強的人。」
我靠在他肩膀上,閉上眼睛。
窗外,月光灑進來,很靜,很美。
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
簡單,平淡,但充滿了愛。
不是「我養你」的愛,而是「我們一起」的愛。
這才是真正的幸福。
有時候,我也會想,如果當初沒有發現陳宇出軌,會怎麼樣?
也許我會繼續被蒙在鼓裡,繼續過著「你花我的錢」的日子,繼續失去自我。
但現在,我很慶幸,我發現了。
慶幸我沒有繼續欺騙自己,慶幸我有勇氣離開,慶幸我重新開始。
這一切,都是我自己選擇的。
而我,不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