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檢今年7月22日展開搜索,並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吳宗憲獲准,今天偵查終結,認吳宗憲等8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沒收已繳回的犯罪所得1455萬6351元。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