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母出庭證實一切。
孩子從出生以來的奶粉、尿布、生活起居,無一不是她一肩扛起。
親生父母從未給過經濟或情感上的支持。
法官最後裁定指出,雖然雙親如今生活困難,理論上應受扶養,但當年在壯年、有工作能力時卻選擇棄養子女,造成的情感裂痕早已無法彌補。
若強迫子女扶養,只會讓受害者再度受傷,實屬不公。
最終,法院判准兄妹免除對父母的扶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