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香港頂尖的商界大亨,霍英東在離世前早已把自己所有的家產,按著份兒給了大房的三個兒子。
其餘兩房太太的子女,除了能夠在自家的企業當中任職「領工資」之外其餘並無半分繼承權,而且在遺囑當中,霍英東還要求二房和三房在20年之內,堅決不能分家!